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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健保IC卡及智慧防疫物資管理系統(下稱SMIS)上傳資料統計表」相關事宜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健保IC卡及智慧防疫物資管 理系統(下稱SMIS)上傳資料統計表」相關事宜,請 查 照。#124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 23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3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函文重點略以:
(一)為利醫事機構辦理口服抗病毒藥物自主清查作業,並掌 握健保IC卡及SMIS自主清查成效,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 康保險署及疾病管制署比對分析上傳資料,更新之各縣 市藥物合約機構別按月開立或調劑藥物統計,將由疾管 署區管中心提供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轉知所轄藥物合約機 構參閱。
(二)由於口服抗病毒藥物為珍貴的防疫物資,為確實掌握藥 物流向,依據前開更新統計資料顯示,健保IC卡及SMIS調劑人次之落差,已由原本之15%,降低至4%。請各縣市 政府衛生局督導所轄藥物合約機構持續配合辦理自主清 查,倘自主清查後仍有資料落差情形,請依「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與藥品流向自主清查表」之 「差異情形說明與作為」具體說明原因,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將以從寬認定為原則,辦理後續事宜。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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