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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轉知 衛福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孕婦及產婦分娩照護醫事人員津貼及指定醫院獎勵作業要點」自5/1停止適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孕婦及產 婦分娩照護醫事人員津貼及指定醫院獎勵作業要點」(下 稱本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122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4月26日衛部醫字第1121663161號函 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 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東興婦產科診所
副本:本局醫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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