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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永旭"矯正鏡片(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309號」(批號/製造日期:2022年3月1日)醫療器材產品回收案

主旨:有關「"永旭"矯正鏡片(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 007309號 」(批號/製造日期:2022年3月1日)醫療器材產 品回收一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1239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2月23日局授衛食藥字第 11300226431號函辦理。

二、案係地方縣市衛生局查獲旨揭產品外包裝未標示「警告、 注意事項、使用限制或預期可預見之副作用」等,涉違反 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該局已命旨揭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 廠商「永旭眼鏡實業有限公司」,依據「醫療器材回收處 理辦法」之第3級回收相關規定於期限內辦理旨揭產品回收 作業。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或相關機構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本案 醫療器材,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 全及權益。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西藥商業同業公 會、宜蘭縣商業總會、宜蘭縣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