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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衛福部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審查作業規範」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積分認可單位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實施計畫書」等資料

主旨:檢送本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 認審查作業規範」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積 分認可單位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實施計畫書」等資料,敬 請核定,詳如說明,請 察照。#123

說明:

一、依貴部112年10月11日修正公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 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依112年11月28日本會第13屆老人 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研議及113年2月25日本會第 13屆第7次理事會決議通過,業修正本會「長期照顧服務人 員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審查作業規範」第35條、 第36條、附表一及附表二,修正後之審查作業規範如。另,依據本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認 定及積分採認審查作業規範第三十九條規定:「本作業規 範經全聯會理事會通過並報請衛生福利部核定後施行,修 正時亦同。」,敬請惠予核定。

二、本會為貴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積分認可單 位,爰檢送本會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積 分認可單位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實施計畫書」【附件 二】,敬請惠予核定並協助更新,修正內容說明:
(一)計畫書「壹、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委員會組成、職責及 會議召開方式」之「四、本小組職責」之「(二)本小 組執掌之「5.本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認定 及積分採認審查作業規範」之附件。
(二)計畫書「參、處理流程」之「四、申請表格(含團體及個 人)、處理流程及滿意度調查表」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 表三。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