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聖母醫院等 新增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

主旨: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詳如說明,請查照。#1225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天主 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113年3月13日天羅聖 民字第1130000297號函辦理。

二、新增自費項目:放射治療影像導引電腦斷層驗證,費用新 臺幣2,800元整;呼吸調控放射治療,費用新臺幣2,800元 整,自113年3月15日生效。

三、前揭訊息請各醫療機構公開揭示,供民眾就醫選擇參考。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