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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建議 衛福部向勞動部爭取增列「衛生所」列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
主旨:建議 貴部向勞動部爭取增列「衛生所」列為「申請聘僱 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請 察照。#134
說明:
一、依本會113年7月5日擴大多元免評制度及鬆綁移工聘僱條件 共識會議結論及113年8月25日第十三屆第九次理事會報告 通過辦理。
二、依貴部108年10月15日召開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 護者接受專業評估研商會議結論及108年11月7日衛部顧字 第1081963049號函知,考量符合到宅評估個案專業評估資 源之可近性,尚得納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 整合計畫」之診所。
三、經查,各地衛生所亦包含於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 整合計畫」名冊中。
四、據上,為更便民、服務偏鄉及提高涵蓋率,建議有意願申 請成為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納入 「衛生所」。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勞動部、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