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衛福部 有關勞動部擬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公告作業流程,函請協助評估每月更新「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診所名單之可行性,建議維持現行每半年更新
主旨:復貴部有關勞動部擬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 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公告作業流程,函請 本會協助評估每月更新「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 計畫」診所名單之可行性案,本會建議維持現行每半年更 新,並就現行行政作業流程提出精進建議方案,如說明 段,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貴部114年4月9日衛部顧字第1140112689號函辦理。
二、旨揭方案建議維持現行半年更新,並就簡化行政流程及建 立資訊整合系統作業,說明如下:
(一)經查本會110年至113年提報貴部資料,診所名單異動率 極低僅正負2%,顯示現行半年更新之頻率,足以反映實 際變化情形。另查健保署公告參與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 畫之新特約診所數量逐年趨緩,顯示已趨近飽和,與名 單異動幅度低之情形相符。
(二)目前勞動部辦理公告作業流程,係由貴部函請本會進行更新,再由本會函請各縣市醫師公會協助調查後,函復 貴部,貴部再轉報勞動部公告,整個內部行政作業流 程,從啟動到公告耗時甚久高達四個月以上,耗用龐大 行政作業人力,爰建議可檢討簡化現行行政程序,俾利 縮短公告時間。
(三)考量目前資訊化社會所需,建議貴部整合健保署既有資 訊系統,針對已加入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之現行特約 診所、衛生所及未來新增特約診所、衛生所,徵詢其意 願,以系統勾稽方式自動更新名單,建構完整資料庫, 由貴部依照健保資料庫資料直接轉報勞動部,更能簡化 流程、提升行政效率,免除透過本會進行調查與層層轉 呈之行政耗費。 (四)現行半年更新係由本會函請各縣市醫師公會協助調查, 如調整為每月更新,將大幅增加貴部、本會及各縣市醫 師公會之行政作業負擔。
三、綜上所述,建議維持半年更新,並研議簡化行政流程及建 立資訊整合系統作業,提升資料時效性與服務可近性,以 達兼顧行政效能與民眾權益之目標。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