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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衛福部函知自2/6起,林穎聰藥師暫停調劑管制藥品,倘有發現該藥師調劑管制藥品,請儘速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藥署知悉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知自115年2月6日起,林穎聰藥師暫停調劑 管制藥品,倘有發現該藥師調劑管制藥品,請儘速通報當 地衛生主管機關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知悉,請查 照。#12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2月6日衛授食字第1159002097A號函 副本辦理(附件)。
二、案係林穎聰君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規定, 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12月15日114年度偵字第 23918、59278號起訴書提起公訴。衛生福利部爰依管制藥 品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以衛授食字第1159002097號處分 書,處林穎聰君自115年2月6日起暫停調劑管制藥品。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