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國健署有關各項預防保健服務電子補正清單下載,請配合辦理

主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知有關各項預防保健服務電子補 正清單下載,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並配合辦理,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4月21日國健企字第 1151460433A號函辦理。

二、參與國民健康署各項預防保健服務醫事機構,請依「醫事 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自提供預防 保健服務日之次月一日起六十日內,依各項預防保健服務 規定,詳實登錄上傳該項目之檢查表單至健康署指定之系 統。屆期未登錄上傳或登錄上傳之資料不完整、不正確, 經通知期限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該署將不予核付費 用。

三、各院(所)未上傳檢查結果之預防保健服務項目及清單與 各項預防保健服務補正上傳說明,請逕至附件提供之網站 查詢。

四、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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